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,经研究决定,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法律顾问单位。现将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(一)遵守宪法,坚持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法治;
(二)依法成立并有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在15人以上;
(三)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,执业信誉良好,5年内无不良记录;
(四)具有精通民商法、行政法及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执业律师;
(五)登记注册地在哈尔滨;
(六)投标人须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对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,或应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要求进行专项法律论证;
(二)对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立法项目的研究、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、建议,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,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;
(三)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重大经济活动、重要改革事项和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、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;
(四)参与处理涉及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、经济纠纷、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;
(五)对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处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,提供法律咨询;
(六)参加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,维护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合法权益;
(七)参加以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名义洽谈、签约的涉外和国内经济项目的谈判,并代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草拟、修改、审查重大经济合同、经济项目及重要的法律文件;
(八)协助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执行、查封、扣押等紧急法律事务;
(九)协助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处理重大信访事项;
(十)协助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,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和法律咨询,对教学、训练、行政管理等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;
(十一)办理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(一)申报材料包括:
1.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;
2.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;
3.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评价推荐材料;
4.律师事务所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简介;
5.获得的主要荣誉;
6.律师事务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介绍;
7.其他证明律师事务所能力和业绩的材料;
8.为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的承诺书。
(二)申报材料须由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
(三)律师事务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,体校将取消其竞聘资格,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(四)所申报的材料请提供一式五份。
四、资格审查和确定
报名期限截止后,体校将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,通过资格审查的,在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、服务团队及方式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,确定拟聘律师事务所单位,并通过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五、聘用费用
确定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法律顾问单位后,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,服务费用为1万元。
六、报名方式
将报名资料邮寄或直接报送至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。
联系人:魏冬珊
电话:0451-58599040
通讯地址:哈尔滨市松北区滨水大道8801号综合教学楼403室
邮政编码:150025
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16时。
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
2020年11月27日
黑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:哈尔滨市避暑城1号 邮编:150001 黑ICP备202504148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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